区慈善总会举行2011年资助困难家庭大学新生善款发放仪式
8月30日上午,区慈善总会资助2011年困难家庭大学新生善款发放仪式在区疾控中心二楼会议室举行。仪式现场,为全区获得资助的58名同学分别发放了3000至5000不等的资助金,共计21.70万元。
区慈善总会会长张元禄,区政府副区长张薇,区慈善总会副会长宋森,区教育局局长张喜军,捐赠企业代表,各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负责同志,接受资助学生代表和部分学生家长,各新闻媒体的朋友,近100人参加了善款发放仪式。
资助金发放仪式由张喜军同志主持。仪式上,宋森同志宣读了资助学生名单,现场为首批困难家庭大学新生发放了资助金,接受资助的学生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区政府副区长张薇对区慈善总会连续多年开展慈善阳光助学活动给予充分肯定;对海洋石油工程(青岛)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青岛浦项不锈钢有限、青岛多元建设集团四家爱心企业捐资助学体现出的社会责任感给予了高度赞扬;对接受资助的同学提出了殷切的希望,希望他们牢记社会的关爱,树立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决心,倍加珍惜宝贵的学习机会,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奋发成才,自立自强,不辜负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期望和关爱,以出色的成绩,回报国家、回报社会、回报家乡、回报父母;同时号召社会上有更多的企业家和富有爱心的人士能够慷慨解囊,资助更多的学子!
为帮助已被录取的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顺利进入大学学习,不让一名同学因家庭困难而失学,区慈善总会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崇高事业”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补充作用,让社会的关爱惠及寒门学子,自2003年开始慈善阳光助学活动以来,先后共投入善款近300万元,资助近700名困难家庭大学新生,使他们顺利步入大学校园接受高等教育,成才报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