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慈善总会
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慈善工作者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推动慈善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争取建立学习型慈善组织,在工作中学,在学中干,在学习中提高工作水平,全面提升整体素质,培养德才兼备的合格慈善工作者。
第二条,在每次工作例会、会长办公会中安排学习内容、学习专题,把学习同研究工作、促进工作结合起来。
第三条,学习方式:采取自学、集体学、交流学。每级建立评学制度。
第四条,建立学习小组制度。由办公室负责组织。
(一)学习小组原则上每半月集中组织一次学习培训活动。
(二)学习小组定期将学习情况及总结向会长办公会汇报。
第五条,学习内容:主要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慈善公益报》、《慈善杂志》相关材料中优秀的文章,典型的事例进行学习。
第六条,积极参与各级民政部门、慈善组织组织开展的各种线上线下业务培训学习活动。
第七条,每年组织到慈善工作较为突出的区、市慈善组织进行学习。
第八条,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定期邀请同行业、领域工作的专家学者至总会进行辅导授课。
第九条在学习培训的过程中,要按照各科室培训需求的原则进行学习培训,严禁在学习培训过程中出现消极怠工、走过场等现象。
本制度已由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慈善总会第二届理事会第98次会长办公会议于2022年5月9日通过,自2022年5月13日起施行。